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法修完善制度机制,订草度改进偿付能力监管,开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求意风险管理、见完以消除监管空白 、善审慎监穿透式监管 、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。强化公司治理 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,行为监管、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
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
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聚焦突出问题,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主要内容包括
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完善保险合同规则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 ,功能监管
、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。提高罚款幅度。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,将保险机构的股东、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,
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,
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弥补监管短板 、体系协调统一 ,保持正确发展方向。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,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。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。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 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 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,持续监管为主线 ,加强投保人 、